日常生活中,许多养狗家庭都遇到过狗狗热情扑人的情况,看似可爱的举动却可能引发纠纷,甚至导致赔偿,近年来,因狗狗扑人引发的侵权诉讼逐年增多,明确责任划分、赔偿标准和预防措施,对养狗人和被扑者都至关重要。

狗狗扑人赔钱

从法律层面看,狗狗扑人是否需要赔钱,核心在于是否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这意味着,只要狗狗扑人的行为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无论养狗人是否存在过错(如是否牵绳、是否训练有素),原则上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种“无过错责任”,除非养狗人能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如主动挑逗、攻击狗狗)或重大过失(如无视警告靠近危险犬种)造成的。

实践中,狗狗扑人导致的损害多样,轻微的可能只是衣物被抓脏、手机掉落损坏,严重的可能导致人摔倒骨折、被惊吓引发心脏病等,赔偿范围需根据实际损失确定,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医疗费(挂号、检查、治疗、药品)、护理费(因受伤需要他人护理的费用)、交通费(就医往返的交通成本)、财产损失(手机、眼镜等物品损坏的维修或重置费用);间接损失则包括误工费(因受伤无法工作导致的收入减少),如果因扑人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如儿童长期受惊吓出现心理问题),被侵权人还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下是狗狗扑人常见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概览,帮助更直观理解:

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 计算方式 备注
医疗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按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 包括必要的康复费用、后续治疗费(需有医嘱)
误工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地相同行业平均工资
护理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无收入的,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
交通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按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凭据支付,以正式票据为准
财产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如手机、衣物等物品损坏
精神损害抚慰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仅在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支持,一般需结合司法实践裁量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责任的认定需以“因果关系”为前提,即被侵权人的损害必须与狗狗扑人的行为有直接联系,若被扑者因躲避摔倒导致骨折,需证明摔倒是由狗狗扑人直接导致的;若被扑者本身有健康问题(如心脏病),因惊吓发作,需提供医疗证明确认惊吓与发病的因果关系。

责任主体方面,赔偿义务人通常是狗狗的饲养人(如主人)或管理人(如遛狗的亲友、寄养机构),若将狗狗交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儿童)看管导致扑人,饲养人仍需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教育义务。

狗狗扑人赔钱

如何避免因狗狗扑人引发纠纷?对养狗人而言,基础训练是关键:可通过“不扑人”指令训练,让狗狗在兴奋时保持冷静;外出时务必使用牵引绳,避开老人、儿童密集区域;对扑人倾向明显的狗狗,可佩戴嘴套等防护工具,对被扑者而言,遇到狗狗扑人时,保持冷静、避免突然跑动或尖叫,缓慢后退并寻找障碍物(如树木、栏杆)隔开;若被扑后受伤,及时就医并保留证据(如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医疗记录),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相关问答FAQs

Q1:如果狗狗只是扑人但没有造成实际伤害(如衣服被抓皱但未破皮),需要赔偿吗?
A1:是否赔偿需看是否造成实际损害,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的构成以“损害”为要件,若狗狗扑人仅导致轻微惊吓或衣物轻微脏污,未产生医疗费、财产损失等实际支出,且未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被侵权人通常难以主张赔偿,但若因扑人行为导致被侵权人手机掉落损坏、为躲避而扭伤脚踝等,即使身体无明显伤口,仍可就实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主张赔偿。

Q2:如果狗狗扑人是因被陌生人突然拍打或惊吓,主人能免责吗?
A2:一般不能完全免责,但可减轻责任。《民法典》规定,若损害是因被侵权人重大过失造成的,可减轻饲养人的责任,陌生人明知狗狗胆小仍突然拍打、大声吼叫,或无视主人“请勿靠近”的警告强行挑逗,导致狗狗受惊扑人,此时可认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饲养人可主张减轻赔偿责任,但需注意,“故意”与“重大过失”的认定需有证据支持(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若陌生人只是正常路过,狗狗因未受训而主动扑人,饲养人仍需承担全部责任。